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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全面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全面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2016年

行动计划

根据《晋中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大力推行依法行政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完成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市政科、规划科、审批科、规划局、园林局、环卫局、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认证专家库,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认证意见公开。推行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和公众参与制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市政运营管护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局、园林局、环卫局、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根据市政府要求,推行公职律师参与重要文件起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关制度。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4.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5.进一步做好“六权治本”各项工作。按要求完善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办公室、人事劳资科、局属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6.配合市政府编制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等。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创新政府治理方式

7.认真执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努力扩大园林养护、垃圾清运等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鼓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

牵头单位:质量评估科

配合单位:园林局、市容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8.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规划、环境卫生、绿化、市政管理和公用事业)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9.全面推进城市规划、行政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供水、供热、供气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管理服务主体和事项。有效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规划建设管理科、市政运营管护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12319指挥中心、规划展示馆、城建档案馆、燃气管理中心、晋中供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0.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健全“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规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打造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图,按照分级授权、分岗设权、分事行权的要求,不断推进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和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管采分离。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13.完善12319便民服务热线,提高数字城管平台服务水平,打造“智慧化”城市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12319指挥中心

配合单位: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局属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14.建立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投诉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政行为。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15.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重大项目、市政重点工程联系负责制度,继续开展干部下乡驻村、包村和对口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加强调查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结合中心工作开展调研,现场研究和解决问题。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集中财力用于项目建设和服务民生。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完善重点工作、重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提高信息服务决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强化督查落实,建立“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围绕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完成,加强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加大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懒政、怠政干部进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问责处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监察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用好干部在线学院等各类平台、促进干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人事劳资科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