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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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ggj-2021-000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0-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工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我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取本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我局网站(http://cgj.sxjz.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和《目录》,也可到指定地点: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中段) 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一)公开形式

信息除采取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有市民查询系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大厅查阅本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有多媒体政府信息发布系统、在大厅一楼在厅设有LED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部门处领取,也可在我局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受理书面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市规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市规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受理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cgj.sxjz.gov.cn

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市规管局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

对申请人提出的市规管局信息公开申请,本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业务信息。 

三、政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中段 

邮政编码:0306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169297  

传    真:3169294

电子信箱:jzsghcgj@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3169273,传真:3169294。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晋中市人民政府市纪检委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公开指南附件1-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流程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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