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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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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晋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通知》(市政务公开办函〔2024〕1号)要求,我局编制了晋中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到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查询。(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中段,邮编:030600,电话:0354-3169297)。

一、总体情况

为全方位、系统性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持续化、透明化为抓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完善了领导机构、健全了工作制度、优化了工作机制,加大政策解读、法治建设、信息动态等的发布力度,对局机关基本情况、职能配置、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行政职权、财政收支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途径有3大类。包括晋中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和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今日头条,多途径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586条,微信视频号70条,今日头条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1名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确保政务公开及时、真实。

2.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晋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制度的通知》(市政务公开办函〔2022〕19号),制定了《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保密审查机制》《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文公开流程图》《晋中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政务舆情回应协调联动机制》等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并严格按政府网站工作要求,定期、及时地对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内容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需要进一步深化学习,与日常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还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形式有待创新。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所欠缺,信息公开的数量还不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个别版块有未更新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做到学深悟透精神要义,熟练运用指导实践,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

二是提高质量,创新方式。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平台作用,以图文和视频等多样化的方式,展示城市管理形象。

三是再接再厉,提高服务。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的平台,提供更好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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