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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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ggj-0001-0013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4-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城市绿化管理方面

60.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对擅自砍伐、移植、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的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

《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条例》规定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每株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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