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z-ggj-0001-0012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4-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城市绿化管理方面 59.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处罚依据:《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建设行政主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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