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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ggj-0001-0003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卫生健康管理方面

407.行政处罚事项名称: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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