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ggj-2020-006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管理方面 |
378.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对在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从事影响考生考试的施工作业的处罚。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从事影响考生考试的施工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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