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z-ggj-2020-006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防工程管理方面 396.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对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打印正文】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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