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县区工作>详细内容

规管局传达学习《晋中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部署,3月23日,我局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属副科以上干部和机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闫强同志主持。   
      会上,闫强局长全文传达了《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亚峰同志免职的通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仁同志传达学习了《晋中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重点对问责追究24种情形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32种情形进行了解读。
结合《实施办法》,闫强同志对全体干部职工做出如下要求:一是要职责履责,遵规守矩,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规用权,依法办事;二是要从严管理,廉洁从政,制定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考勤、公文办理等管理制度,管好人,看好门,把好底线,端正作风,做到清白做人,公正办事;三是要牢记宗旨,强化担当,下大力气,办好供气、供热、供水、照明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不拖拉,不延误,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会后,对照《晋中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结合自身实际,局属全体副科以上干部对问责追究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12个方面56种情形进行了自查,不存在上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