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县区工作>详细内容

榆社县规划和城乡管理局职能职责及三公经费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2 浏览次数: 【字体:

榆社县规划和城乡管理局职能职责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乡规划和城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和城乡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城乡规划的责任。

(三)负责城乡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省和市审批、核准及备案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确定城乡规划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承担建设项目规划相关行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审批城乡村镇建设规划,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指导城乡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和管理城乡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建设档案等工作。

(四)负责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公用事业的运营管理。承担县城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照明、排水管网等的维护管理和日常运营监督,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五)负责县城乡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负责乡村环境卫生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管理,负责燃气生产经营等资质管理;统筹城市数字网格化管理;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工作。

(六)拟定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城乡规划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拟定城乡规划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年度计划,阶段性安排并监督实施。综合行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组织、指导、协调城乡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

(八)负责县城防汛、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城市防汛、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市政运营公用事业方面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编制城乡规划和城乡管理年度经费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拟定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干部职工队伍培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工作职责,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审批股、市政运营管护股、城乡(村)清洁管理股5个职能股室,下辖榆社县富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县自来水公司、榆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榆社县环洁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榆社县污水处理中心、榆社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6个下属单位。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1、2015年三公经费5792.37元,其中: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5792.37元,公务接待0元,出国出境0元;2016年三公经费12000元,其中:

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公务接待0元,出国出境0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规管局承接了规划、城区防汛、乡村清洁等城乡管理职能,管理范围实现了由县城区向乡(镇)村的全面覆盖,由于工作需要,公务用车的使用频次增加,公车运行费用随之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