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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起步区竖向控制专项规划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3 浏览次数: 【字体:
规划原则:
竖向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的原则。满足防洪、排涝、交通运输、管线敷设的要求。竖向规划同步考虑对城市景观等的影响。
道路竖向:
规划最小纵坡0.3%。平均纵坡小于0.3%时增加变坡点进行调整,最小坡长根据设计速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道路最小净空4.5米,上跨或下穿道路控制高程满足最小净空加桥梁结构高度的要求。
场地竖向:
规划场地排水坡度不小于0.3%,可采用多坡向排水措施或特殊措施排水,规划场地高程比周边道路最低路段高出0.2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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