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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怎么处理?——《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继出台《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之后第二部垃圾处理方面的专项法规——《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设区的市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法规。

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重要性再一次突显。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是防止疾病传播的第二战场,也是一道重要的防线,更是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针对此次疫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立法的方式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可谓恰逢其时。

出台《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的必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的实际需求,同时也是解决我市医疗废物管理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业已发布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我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收集环节 各县(市、区)分类标准较低;

贮存环节 有的医疗机构未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

运送环节 多数县(市、区)收运体系尚未建立,个别地方存在医疗废物和其它垃圾混合收运现象;

处置环节 处理能力不足问题较突出;

政策执行和监督管理环节 各县(市、区)存在重视程度不一、经费投入不足、设施用地保障不够等问题。

《条例》重点规范哪些环节?

建设贮存点 完善收运体系……

《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共二十六条,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环节作了明确规范,覆盖医疗废物从收集到处置的整个流程、每个环节,将医疗废物纳入闭环式管理,为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建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

现状

我市医疗机构较分散,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建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已建设的也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要求

第五条第二款:“县(市、区)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规划建设不少于一座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第三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有关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规范。”

建立医疗废物县、乡、村三级收运体系。

现状

乡、村等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要求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废物分级收运体系,指导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到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的医疗废物运送、贮存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本乡(镇)农村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工作。”

理顺主管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

要求

第九条:“医疗废物处置实行申报制度。市、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于每年最后一个月将下一年度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内容、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新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履行医疗废物申报手续。”

第十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医疗废物申报情况十五日内抄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医疗废物的申报情况和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对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做出规定。

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完整密封;可重复利用的,应当及时清洁和消毒。”

将动物诊疗机构、检疫站的医疗废物囊括其中。

要求

第二十五条:“动物诊疗机构、检疫站等产生的医疗废物参照本条例执行。”

《条例》如何贯彻落实?

各司其职 强化管理

科学立法,法之必行。

《条例》的出台为夺取抗疫的全面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更为今后全市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了保障。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确保将《条例》的相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市生态环境局:

医疗废物收集方面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申报管理制度,会同卫健委、城市管理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医疗废物申报情况。督促未申报的医疗机构纳入管理,及时与医疗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完善收集体系,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

医疗废物转移方面 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会同城市管理局确定转移联单内容,强化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转移联单监督检查,并在联席会议中通报转移联单执行情况,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未抛撒、未遗漏。

医疗废物处置方面 2019年年底,我市启动日处理10吨高温蒸汽灭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今年疫情期间,负责该项目的晋中市环腾特种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启动设备安装工作,4月1日项目投入试运行。目前,全市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已由原先的5吨/日提升到15吨/日,为医疗废物应处尽处提供了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68个,数量多、分布广,医疗废物管理战线长、难度大。

下一步,卫健部门将从三个方面抓好有关工作:

抓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严格做好医院内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不断完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有效杜绝医疗废物混装、流失等问题的发生。

抓好医疗废物暂存转运 全市卫健部门将严格执照《条例》规定,依法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废物管理处置网络,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集中处置。

抓好《条例》的普法宣传和贯彻落实 强化宣传,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活动,对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力促进《条例》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