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局及时清理实有资金帐户存量资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收回市直部门实有资金帐户存量资金的通知》(市财预【2017】24号)文件,我局充分发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文件要求,逐项清理、分析沉淀资金形成原因,做到盘活清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认定实有帐户结余资金数额,按时将存量资金缴入市财政指定帐户。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