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内容为完成晋中市中心城区(榆次主城区)供热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为榆次主城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24.72平方千米,开发边界外已供热农村建设用地面积32.61平方千米,预算金额90万元。现需确定一家代理机构为项目进行招标相关工作。
二、服务范围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标代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资料要求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近一年内任一期的纳税凭证、社保凭证和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比选活动截止日期前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内完成同类招标项目业绩;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五、比选方式
根据项目目标和专业要求,从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专职人员的依法合规、专业领域、从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操守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选择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六、公告发布媒介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中段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54--3169275。
备注:
1、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公告第四部分提出的资料要求。
2、如果响应代理机构只有1家且符合条件的,直接确定为该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