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城市供水企业、燃气经营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和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函【2020】126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供水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城字【2019】194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本次评价结果将按照《评价标准》将施工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企业信用评价将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影响以后招投标结果,各施工企业要引起重视。
2、提交资料:各施工企业按照《山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内容,准备相应应征材料胶装成册(1份),加盖公章后于11月5日之前交回;
3、开展评价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价标准》,对各施工企业进行评价打分,确定评定等级。
附件: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供水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联系人:高欣歈
联系电话:0354-3169268
晋中市园林绿化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