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第01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9年12月16日,验收组对《回头看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全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强,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受长期积累形成的粗放式发展思路影响深刻,发展的路径依赖较为严重。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动真碰硬不够,在推进工作时能拖则拖,部署多、落实少。

二、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提升工作标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三、完成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特别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讲话精神,以及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环保工作的紧迫感,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体系,将环保工作多次列入党组会(扩大会)、局务会研究讨论,把环保工作提升到与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同样的高度,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统领,分管领导抓具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为了落实好环保职责,今年以来,我局相继印发了《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市城管理发﹝2019﹞17号)、《晋中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管理系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城管理函﹝2019﹞137号)、《关于做好全市市政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市城管函﹝2019﹞17号)、《晋中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城管函﹝2019﹞39号)、《关于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保温提效改造工程建设的通知》(市规管函﹝20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效改造的通知》(市城管理发﹝2019﹞57号)、《关于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城管理函﹝2019﹞94号)等文件,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加快正阳污水厂三期工程建设,我局领导多次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强化协调,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驻污水厂督促工程进展。正阳污水处理厂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调整工程作业方式,采取超常规措施,昼夜施工,于2018年12月底完工。我局作为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多次联合市环保、市水防办、市河长办等部门,深入各段黑臭水体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从源头彻底根除黑臭水体。针对污水处理厂提效改造工作任务,我局深入汾河流域相关县市调研、指导、督促工作20余次,确保工程任务顺利完工,截至11月底,我市汾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三项指标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四、验收意见

经验收,达到整改目标,同意销号。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