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山体生态修复专项规划》一次公示
《晋中市城市山体生态修复专项规划》一次公示
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围绕生态宜居智慧城的建设目标以及创建园林城市的契机,全面对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城市化发展理念转型,组织编制了《晋中市城市山体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现将规划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1、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即榆次区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311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9-2025年。
3.受损山体调查
规划区内的受损山体分为破损山体和遗留边坡两大类型。其中因采石开矿、削山造地等工程活动导致山体地质结构不稳定、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严重的山体为破损山体;因公路建设、城市建设等工程导致山体局部破坏形成的破损面为遗留边坡。
规划区受损山体共28处,主要集中在城区北侧的乌金山区域和城东南沿S318长凝镇区域,乌金山片区共有16处破损山体和6处遗留边坡,长凝镇片区共包含5处破损山体和1处遗留边坡。
(1)破损山体
规划区现有破损山体共21处,总规模约160.4公顷。其中,因矿业开采造成的破损山体共9处,开山取土造成的破损山体共4处,因旅游开发和边山产业发展造成的破损山体共8处。
1)乌金山片区破损山体现状调查评估
序号 | 山体编号 | 位置 | 受损面积 | 受损程度 | 受损原因 | 山体裸露材质 |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区类型 | 卫星图 | 现状照片 |
1 | A1-a | 东蒜峪村 北侧 | 约5.75公顷 | 较为严重 | 开采石料 | 岩石、土壤 | 高易发 | 独立工矿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其他用地区 | ||
2 | A1-b | 东蒜峪村 西侧 | 约2.58公顷 | 较为严重 | 开采石料 | 岩石、土壤 | 高易发 | 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他用地区 | ||
3 | A1-c | 后沟村 东侧 | 约9.68公顷 | 较为严重 | 旅游开发建设 | 土壤 | 高易发 | 村镇建设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其他用地区、林地 | ||
4 | A1-d | 东沛霖村 北侧 | 约0.49公顷 | 一般 | 工业企业开发建设 | 土壤 | 低易发 | 一般农地区 | ||
5 | A1-e | 田家湾村 西南侧 | 约0.46公顷 | 一般 | 开山取土 | 土壤 | 低易发 | 其他用地区 | ||
6 | A1-f | 小峪口村 东北侧 | 约1.17公顷 | 一般 | 开山取土 | 土壤 | 高易发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
7 | A1-g | 西沙沟村 东北侧 | 约7.68公顷 | 较为严重 | 开山取土,拌合建筑材料
| 土壤 | 高易发 | 其他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 | ||
8 | A1-h | 施家凹村 北侧 | 约45.08公顷 | 较为严重 | 开采石料 | 岩石、土壤 | 高易发 | 独立工矿用地区、一般农地区、风景名胜用地区、其他用地区 | ||
9 | A1-i | 小东沟 北侧 | 约6.89 公顷 | 较为严重 | 开采石料 | 岩石、土壤 | 高易发 | 其他用地区、一般农地区 | ||
10 | A1-j | 上南梁村 北侧 | 约2.4 7公顷 | 一般 | 开山采矿 | 岩石、土壤 | 高易发 | 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他用地区 | ||
11 | A1-k | 乌金山欢 乐谷 | 约10.9公顷 | 一般 | 旅游开发建设 | 土壤 | 高易发 (滑坡) | 林地 | ||
12 | A1-l | 九龙国际 文化生态园 | 约4.3公顷 | 一般 | 旅游开发建设 | 土壤 | 高易发 | 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名胜用地区、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 | ||
13 | A1-m | 赵家坡村 北侧 | 约2.63公顷 | 一般 | 开山采矿 | 岩石、土壤 | 高易发 | 一般农地区 | ||
14 | A1-n | 张峰脑村 | 约13.19公顷 | 较为严重 | 露天煤矿开采 | 煤矿、土壤 | 高易发 | 其他用地区、林地、一般农地区 | ||
15 | A1-o | 下南梁村 | 约2.89公顷 | 较为严重 | 露天煤矿开采 | 煤矿、土壤 | 高易发 | 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 | ||
16 | A1-p | 施家凹村 南侧 | 约1公顷 | 一般 | 开采石料 | 岩石、土壤 | 高易发 | 独立工矿用地区 |
2)长凝镇片区破损山体现状调查评估
序号 | 山体编号 | 位置 | 受损面积 | 受损程度 | 受损原因 | 山体裸露材质 |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区类型 | 卫星图 | 现状照片 |
1 | A2-a | 西沟村 东侧 | 约1.42公顷 | 一般 | 村庄产业开发建设 | 土壤 | 中易发 |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其他用地区 | ||
2 | A2-b | 东长凝村 北侧 | 约2.39公顷 | 一般 | 村庄净乐寺修建 | 土壤 | 中易发 | 生态安全控制区 | ||
3 | A2-c | 晋龙泽养老院北侧 | 约38.04公顷 | 一般 | 旅游开发建设 | 土壤 | 中易发 (不稳定斜坡) | 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名胜用地区、一般农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他用地区、林地、生态安全控制区 | ||
4 | A2-d | 晋中云泉漂流 | 约0.86公顷 | 一般 | 旅游开发建设 | 岩石、土壤 | 中易发 | 生态安全控制区、一般农地区 | ||
5 | A2-e | 东长凝村 南侧 | 约0.5公顷 | 一般 | 开山取土 | 土壤 | 中易发 | 生态安全控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
(2)遗留边坡
规划区内遗留边坡的分布与破损山体分布趋于一致,分布在乌金山片区和S318长凝镇区域,共7段遗留边坡,总规模约7870米长。其中乌金山片区遗留边坡共6段,编号B1-a到B1-f,总长度约7750m;S318长凝镇片区共1段,编号B2-a,长度约120m。
1)乌金山片区遗留边坡现状调查评估
序号 | 编号 | 位置 | 受损区域 | 受损程度 | 受损原因 |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 卫星图 | 现状照片 |
1 | B1-a | 韩家岭村道路沿线 | 约900m | 一般 | 主要为乡村道路修建时造成的遗留边坡,沿道路展开。 | 高易发 (滑坡) | ||
2 | B1-b | 乌金山 西南侧 | 约2300m | 较为严重 | 主要为环山道路工程修建时造成的遗留边坡。 | 高易发 (滑坡) | ||
3 | B1-c | 乌金山 东南侧 | 约1000m | 较为严重 | 主要为环山道路工程修建时造成的遗留边坡。 | 高易发 | ||
4 | B1-d | 苏河村 北侧 | 约2200m | 较为严重 | 修建陵园施工过程中削山开路。(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 高易发 | ||
5 | B1-e | 高源线沿线 | 约250m | 一般 | 高源线道路工程施工后造成遗留边坡。 | 高易发 | ||
6 | B1-f | 施家凹村北侧 | 约1100m | 较为严重 | 道路工程施工后造成遗留边坡。 | 高易发 |
2)长凝镇片区遗留边坡现状调查评估
序号 | 编号 | 位置 | 受损区域 | 受损程度 | 受损原因 |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 卫星图 | 现状照片 |
1 | B2-a | 长凝镇南侧 | 约120m | 较为严重 | 道路拓宽和周边大棚建设后造成遗留边坡。 | 中易发 |
4.生态修复规划
(1)山体保护规划
1)山体保护分级
一级保护山体:包括北侧乌金山森林公园保护区及南侧八缚岭自然保护区。
二级保护山体:为除一级保护山体以外的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区和敏感地区,包括森林公园其他地区、林地和构成山城景观格局的重要山体、对保障城市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具有不可替代作用的山体。
三级保护山体:规划区内其他山体,为三级保护山体,是规划区生态背景区域。
2)山体保护措施
根据山体保护分级,采取不同层级的山体保护措施。
①一级保护山体保护措施:
着力率先对这类山体区域的受损山体进行完善的生态修复,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下列行为:
a.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度假村、酒店、商品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非公共事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b.开山、开矿、采石、取土等破坏山体完整性和原貌的活动;
c.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d.破坏天然、原生、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林相结构优良的林种的活动。
②二级保护山体保护措施
改善这一区域的森林质量和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必须的工程建设占用外,限制勘察、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林地用途,禁止建设工程占用森林。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下,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
③三级保护山体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农林业生产活动。
(2)山体利用规划
1)山城景观体系
①山城眺望体系
通过对规划区整体的地形地貌、高程、坡向分析,结合生态视线廊道,将现有观景平台和山顶作为重要景观要素的可视点,落实山体眺望点。
②绿道链接体系
沿境内京昆高速、榆祁高速及龙城大道、锦东大道建设宽度不小于30米的绿道,可采用步行道与自行车道分开设置的模式,也可以采用步行骑行综合道,整体游径宽度不小于4.5米,游径单侧设置不低于15米的绿化带。
沿318省道及秋郭线等重要的景点景区通道,重点改善两侧景观环境,着力对其两侧可视范围进行荒山绿化,改善旅游环境,提升山、城通道景观品质。
完善涂河、潇河沿岸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并沿线打造整体宽度不小于34.5米的绿道,可采用步行道与自行车道分开设置的模式,也可以采用步行骑行综合道整体游径宽度不小于4.5米。
2)山城文化体系
在挖掘山川文化底蕴的基础上,构建保护和传承发扬的体系。首先应使现有古迹、遗址等文化载体得到有效保护,申请文物认定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而后应依托现有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云泉谷景区,加强山川文化的建设和宣传,突出山川文化内涵,向人们再现历史,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归属感。
(3)山体修复规划
1)破损山体生态修复
规划根据破损山体的成因、受损程度,将28处破损山体分为5种类型,分类型采取不同的修复方式。
①A1-a、A1-b、A1-j、A1-m、A1-p生态修复规划
此类破损山体均因开山开采石料造成,但破损量并不大,仅在山体表面进行了破坏,尚未对山体整体形态造成过大影响,除局部边坡区域外,场地坡度范围大多在30°以内。其裸露面材质多为岩石和部分土壤,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规划采取消除其安全隐患,并覆土复绿的修复方式。
②A1-h、A1-i生态修复规划
这两处山体因以往开采石料造成较大面积山体破损,裸露材质为岩石和土壤混杂,规划采用与消纳建筑垃圾相结合的修复方式,利用城市建设和村庄拆迁的建筑垃圾进行山体形态恢复。其中,A1-h号破损山体可消纳55万立方米建筑垃圾,A1-i号破损山体可消纳8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
③A1-n、A1-o生态修复规划
此两处为露天煤矿所在地,均位于山顶地区,煤矿周边土石裸露,形成破损面,坡度在60°到80°之间。规划以消除煤矿周边边坡安全隐患为核心工作,主要对山顶裸露边坡进行处理。
④A1-e、A1-f、A1-g、A2-e生态修复规划
此四处破损山体均因开山取土造成,破损面较大,对山体形态和地貌造成了一定改变,裸露面材质为土壤。规划采用坡面加固排除隐患、直接修复其植被生境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⑤A1-c、A1-d、A1-k、A1-l、A2-a、A2-b、A2-c、A2-d生态修复规划
此类破损山体均因旅游开发及其他产业建设造成,其中,由于项目均还在建设当中,规划对其建设和建设完成后的山体修复工作提出以下要求:项目建设范围、内容和强度应严格按照其土地利用条件及规划设计进行,不得超出其规定。同时,建设强度应考虑山体综合承载力,建设过程中不得对山体地形地貌、地下水源等形成破坏;建设项目不得打破山体连续景观界面,并在建设完成后按照前述内容选择适当的方式修复受损山体遗留开采面等明显山体创面。同时,配合屋顶绿化,控制场地铺装的面积,降低建筑硬面对山体鸟瞰视野及热环境的影响。项目后期运作需遵照相关环保安全规定,严格控制生产、生活废弃物如垃圾、废水、废气的排放量,或采取异地集中处理的方式,不得对地下水源、山地空气质量、生物栖息地等造成污染和破坏。
2)遗留边坡生态修复
遗留边坡的生态修复应根据实际山体状态、植被情况及交通状况,选择经济适用的工程方法进行综合生态修复,禁止其他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规划对遗留边坡段应先采取山体修整加固、修建排水系统等措施,彻底消除滑坡隐患,而后再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采用挂笼砖绿化护坡技术、蜂巢式植草护坡技术以及液压喷播技术等措施实施植被修复和重建工作,进一步稳定边坡,控制水土流失,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和功能。
二、公众查阅规划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晋中市城市管理局联系,要求提供规划相关内容。
公众查阅规划期限为:本公告公布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内全体居民和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是否认可规划区内山体现状评估成果;
(2)公众对规划区内山体生态修复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主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规划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主管单位: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郭霁
电话:3269110
邮箱:ggjsclc@163.com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
规划编制单位:山西久一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传真:0351-3527399
地址:太原市长风东街万科紫台3号楼11层1110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8月5日-2019年9月16日(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