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比 选 公 告
1、比选目的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2、服务内容
为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招标项目提供专业代理服务。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8、投标人近三年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无违法记录。
3.9、投标人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2日工作时间(08:00--12:00,14:30--18:0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或山西省财政厅主办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视频截图(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市城市管理局后勤装备科报名。
5、比选文件领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比选文件。
6、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按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7、甲方有关信息
甲 方: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后勤装备科 郝素萍
联系电话:0354-3169271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中段(晋商公园北侧)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15日